深圳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方案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矩,我委组织专家对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受理的项目进行了查验,现将作用予以发布。
请各单位按以下过程自行打印查验作用留存。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事务管理体系,在右上角挑选正确的项目立项年度,在左面点选“事务央求”-“科创委事务”-“科技方案项目查验”,找到现已发布定论的项目;
二、勾选该项目,点击上方的“奉告下载”即可下载查验作用进行打印。
查验定论为“通过”的项目,结余资金及利息按规矩留归项目承当单位运用,统筹组织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开支。
查验定论为“复议”的项目,项目承当单位按查验作用奉告附件要求弥补资料,央求复议查验。
查验定论为“不通过”的项目,项目承当单位按查验作用奉告附件要求赶快交还赞助资金,提交退款证明。我委自本奉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该项目负责人再次参加市科技方案项目赞助央求,不推荐其参加的项目申报[敏感词]、省科技方案项目赞助。该项目其它首要参加人员记参加项目查验不通过一次。参加项目不通过达3次的,自第3次参加项目查验不通过定论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其再次参加市科技方案项目赞助央求,不推荐其参加的项目申报[敏感词]、省科技方案项目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