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山区自主立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南山区自主立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部分)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一批到期的科技方案项目进行了检验,现将检验成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日期即日起至2019年4月2日止。
在此期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署实在姓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以便我局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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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山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9年度科技金融贴息资助计划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