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0755-27504096
欢迎访问深圳市柴火空间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处

服务创造价值,坚持与客户共赢

资助公告
深圳市文产办

深圳市企业研发资助管理办法

文章出处:柴火空间时间:2019-08-20
企业研发资助这款专项资金申报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得到研发新产品的资金帮助,以下是广东省深圳市相关机构指定的该资助的一部分管理办法:

一、企业创新才有前景,为了鼓舞企业加大在研发创新中的投入,根据深圳市市委、市政府、[敏感词]税务总局、科技部的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研发资金的对象是在深圳市各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当然也包括深汕合作区,第119条规定,本办法不适用于不适用税前增税和扣减政策的行业。

三、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取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创造性地利用新的科学技术知识,或者大幅度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和工艺而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本办法不适用于[敏感词]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税前加征和扣减政策的研发活动。

四、企业的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在研发创新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如何企业难以支持,可以申请资助,研发费用包括研发人员的人工成本、研发活动的直接投资成本、研发设备的折旧成本、研发活动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用(包括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委托承担国内研发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的外部机构或个人。具体内容和计算比率应按照第119条的规定进行。

五、企业申请资助除了符合以上相关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研发费用,设立辅助帐户;

2、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应当设立内部研发机构;

3、研发活动应当按照"[敏感词]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进行;

六、根据企业去年研发支出的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企业研发资助,[敏感词]补贴不得超过1000万元。资金比例根据当年申报和预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