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说:"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宣传计划,请於宣传日期(9月6日至9月12日)起计五个工作天内,以书面形式(书面上必须注明联系方式和地址,不可误漏)提交到本局。如果异议是个人代表提出的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名,写上自己的名字;如果异议是相关单位机构提出的,应当在提交的材料上加盖公司单位的公章,在此期间我们会对提出异议的相关人士的身份和反映的情况保密,确保隐私安全。为了确保客观、公正地处理反对意见,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