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改造补贴支持的领域
对企业利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改造和升级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和生产服务进行大力支持,重点支持绿色制造、服务制造、智能制造、安全制造、服装制造等五大发展方向;支持智能化工厂、数字车间、工业互联网的改造和建设,支持节能节水技术的转变,支持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淘汰,提高安全生产能力等。
二、供资标准和手段
(一)补贴标准
支持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和专项审计结果确定数量限制。
项目资助应在项目发生后提供,不超过申报企业前一年实际完成的技术改造投资的10%(以发票时间为准),单个企业的年度[敏感词]补贴不得超过1000万元。
技术改造投资主要包括生产、测试、研发设备和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改造和安装,以及生产环境改造的建设项目成本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扣除可抵扣税款部分)。
(二)供资方式
免费经济援助、专项审计、社会宣传、自愿申报、支持机关批准。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实施地点在深圳市;
(二)报告单位是在深圳注册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同时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三)按照"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市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中备案;
(四)申报单位应当继续诚信经营,并具备实施申报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和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代码证书;
(二)申请的纸质文件原件;
(三)缴纳国税、地方税的证明和去年违法纳税记录的证明;
(四)前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在申报时尚未完成,应提交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其他一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