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改造补贴是对企业在科学经济发展上给予的一项扶持,目的是为了让企业继续创造价值,希望各个企业认证对待。
一、拟提交的材料清单
企业扫描并上传以下数据到龙岗区工业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初步审查。经过[敏感词]次审核后,企业将打印PDF文件自动下载到平台上。该PDF文件需要在平台两侧打印,封面和申请表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贴上骑马印章,并提交一式两份。
(一)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去年的年度纳税证明;
(四)前一年十二月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五)企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专利证书;
(六)上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七)向区统计局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状况表"印本;技术改造项目的总投资不限于申报年度,而是企业在几年内完成的项目总投资。
(八)提交设备需凭证,包括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和设备交付凭证;进口设备还应当补充银行外汇和报关单据。
注:企业只需将上述资料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一次,在此平台上提交的信息无需重复上传。
二、接受申请
注:企业在互联网上受理申请的截止日期(即有效申请)之前提交申请,随后将进入政府部门的审计链接;在线验收的截止日期是企业提交申请的最后期限,而不是政府部门的最后审查期限。请耐心等待审核通知。
三、有关说明
(一)本区域其他装备投入支持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购置设备的发票日期和付款日期,应当按照申报期间实际完成的付款比例记帐;
(三)未上传完整的购买设备凭证的,应用上传的证书需确定设备输入的数量。
温馨提示: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基金申报,不接受第三方单位代表第三方单位申报,要求企业独立申报。本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专项扶持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