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期在2019年10月份。在宣传期间,对拟确定的候选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走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宣传对象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形势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显示责任。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将严格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保密,认真调查核实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并视情况适当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存在人员不被认可的情况的,应当取消待定人选的高层次人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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