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通知:
1.有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人员和机构,已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从事《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和经认定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营和生产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4.年销售收入1500万(开发型500万)以上,自主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年收入应占企业年销售收入60%以上;
5.销售利税率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且上年度的销售利税率不低于10%;
6.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费用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5%(开发型8%)以上;
7.全人劳动生产率力20万/人.年以上;
8.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或部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20%(开发型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和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9.企业的注册经营年限在10年以上;
10.有完整的企业章程和完善的技术、财务、质量等制度;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有从事相关行业经验和开括创新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