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小企业扣减率增加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技术中小企业,在按规定扣除的基础上,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的75%将在税前扣除。2019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包括2017年前及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形成的无形资产,按上述发生年期间无形资产成本的175%税前摊销。
材料费用跨年度事项处理方法
跨年度材料费用方法的处理规定《[敏感词]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敏感词]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如果企业的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销往国外,研发费用中相应的材料费用不得扣除。然而,在实际实施中,实际材料成本发生和产品的外部销售往往不是在同一年。[敏感词]税务总局2017年第40号公告明确规定,如果产品销售和相应的材料成本发生处于不同的纳税年度,且材料成本已计入研发成本,则相应的材料成本发生应直接抵消当年销售年度的研发成本。如果不足,应结转至下一年继续进行抵消。加速折旧费用的收取方法调整简化。
[敏感词]税务总局2015年第97号公告规定,从加速折旧费用中扣除政策的原则为会计折旧和税收折旧中的较小者。[敏感词]税务总局2017年第40号公告对此进行了调整和简化,调整加速年方法折旧费用征收,计算并增加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的扣除额。没有必要比较会计折旧和税务折旧,也没有必要根据会计折旧期间的变化调整应计扣除额。方法的计算大大简化了。摊销期缩短的无形资产折旧集合方法与固定资产折旧集合方法一致。
费用部分扣除的范围应适当扩大。
[敏感词]税务总局2017年第40号公告将与开发此类活动相关的各种费用计入“企业发生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法规制定、新药开发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过程中的总费用”。此外,雇员福利、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也有所增加。
上一条:2019年高新技术企未通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