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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公告
资助公告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企业带来的效益有哪几点

文章出处:柴火空间时间:2020-03-23

一、财政支持:

1.在享受[敏感词]“两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后的两年内,50%的地方财政资源将根据企业所得税深圳用于研发。

2.经认定的[敏感词]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以上一年度的增值税为基数,形成地方财政新增增值税资源的50%深圳,3年内由市财政出资。

3.增加全市科技研发资金和高新技术重大项目专项资金。从2009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新增3亿元,开展一批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前沿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项目和应用示范。

4.进入高新区内通过股份代理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将获得180万元的补贴。

5.[敏感词]将不时推出许多企业扶持政策和资本项目,这些项目只有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才能申报。

二、金融支持:

1.银行每年从信贷总额中提取一定额度的贷款指标作为科技发展专项信贷资金,并给予优惠利率。市财政将安排部分资金作为贷款贴息。贴现率将取决于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信贷资金主要用于本规定扶持所列项目的开发和生产。科技局将提出建议,银行将批准专项信贷资金。

2.每年向符合发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提取发行债券总额的20%。

3.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三、土地房产:

1.2008年至2020年,将建设150万至600万平方米的创新型工业住宅,以支持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2.高新技术产业用地比例每年不低于新工业用地的60%。

四、税收激励:

1.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新建或购买的房屋,自竣工或购买的次月起三年内免征房产税。经认定的[敏感词]高新技术企业新建或购买新建生产经营房地产的,应当在[敏感词]房产税优惠期满后2年内缴纳房产税,并由市财政予以资助。

2.企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并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规定在实际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