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光明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接受2020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光明区资助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提高工业增加值率的规范工业企业和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规范工业企业。
二、支持数量、资助方式和标准
(1)支持数量:受年度财务预算总额控制。
(2)资助方式和标准:事后资助:对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以提高工业增加值率的规范工业企业,按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的10%给予[敏感词]200万元的资助。根据规定,工业企业在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时,将按实际投资的10%给予[敏感词]100万元的补贴。补贴金额应考虑企业的地方财政贡献。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的申报时间: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至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注:网上申报也可以在非工作日进行)。如果超过接受网上提交的截止日期,新提交的申请将不被接受申请);
(2)纸质材料申请时间:2020年4月6日星期一至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18: 00。
四、申报条件
(1)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履行统计数据报告义务,财务制度规范健全,申请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和重大违法违规企业名单(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2)申报项目应符合[敏感词]、省、市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促进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为目标。
(3)按照[敏感词]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行业或业务进行审批、备案或需要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4) 注册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光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5)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会保障、统计、税收等方面未被罚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6)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为光明区。
(7)企业完成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并及时在[敏感词]或深圳市统计系统中填报技术改造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