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正常运营1年以上
2、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
3、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已按照政策要求向税务机关备案
资助方式及金额:
1、按上年可由税务机关抵扣的研发费用的10%,奖励500强企业投入研发不超过500万元
2、鼓励深圳[敏感词]高新技术培育仓储企业扣除研发费用的10%和上年度税务机关可备案的不超过50万元的研发投入
3、按上年可由税务机关抵扣的研发费用的10%,奖励500强企业投入研发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科技企业按上年可由税务机关扣除登记的研发费用的5%给予50万元以下的奖励
4、对[敏感词]高新技术企业投入研发资金不超过100万元的,按上年度可由税务机关抵扣登记的研发费用的1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