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尚未做研发加计扣除专项审计的深圳企业可以申请企业研发资助专项资金吗?
答:可以。
2.提交的研发项目是否需要与公司向税务部门提交的研发项目一致?
答:是的
3.内部研发组织证书是否可以是公司人事部门发布的建立研发组织的通知?
答:人事部发布的关于设立研发机构的通知不计算在内。
4.公司已向税务部门提交了研发项目。我需要重新注册吗?
答:那些只向税务部门提交过税的人和那些尚未向科学技术创新委员会提交过税的人仍然需要注册。
5.公司的组织结构图能否提供由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公司提供的内部研发机构的证据?
答:不可以,此认证无效。
6.非[敏感词]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申请“企业研发资助”吗?它是否与已经享受的超扣相抵触?
答:您可以申请。与已经享受的超级扣除没有冲突。
7.在宣布研发项目之前,是否需要对它们进行扣减和评估?
答:如果没有其他扣除,则需要先注册
8.如何确定企业报告的研发费用?政府部门要审核公司吗?审核标准是什么?
答:审核标准是根据扣除政策中指定费用的使用方向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