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内容
为引导企业增加在研发的投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2019年研发实际支出中,对符合加减政策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事后补助。
二、支持强度
由年度预算中安排的总额控制。单个企业的资金强度不得超过100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在深圳(含深汕合作区)注册的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证时间为2017-2019年),或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2019年);
(2)属于规模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应建立内部研究开发机构,按照[敏感词]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科技统计报表;
(3)企业研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扣除政策的范围,并已按要求向税务机关办理了2019年度扣除申报;
(4)申请企业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单。
四、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0年9月7日-2020年10月12日18: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