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方向
重点扶持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以工业设计理念为先导,运用工业设计工具,在工业设计中发挥耦合作用,实现产品在外观造型、友好经验、品牌建设、质量改进等方面的创新和成功转型应用项目。
二、扶持数量、方式及标准方式
(一)扶持数量:有数量限制,由当年工业设计行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事后资助。
按照总投资不超过50%的项目给予扶持,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总投资包括实验设备采购、设计软件和数据库、实验材料、测试认证、委托开发、专家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知识产权应用和应用推广等费用。
三、申报条件
由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实施地在深圳;
2.项目单位未违反[敏感词]、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符合作业程序、申请准则(或通知)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4.项目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或骗取专项资金;
5.依法在深圳市(包括深圳山山特别合作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属于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等。
6.项目单位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或长期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原因可以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注明并说明理由;
(二)专项条件
1.项目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建设,申报之日之前建设完成。
2.项目产品是单一产品或基于同一设计理念的系列产品;
3.项目以工业设计为主导,设计水平行业领先,且已获得设计领域的专利或奖项;
4.项目已实现转化应用,满足市场需求,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5.项目以工业设计引领技术创新,实现基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创新成果;
四、业务受理时间
1.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20日17:30。
2.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30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