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试点示范区的“双驱动”战略,加快[敏感词]高新技术企业的集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发展,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创业精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因此根据《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该政策,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提出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已在福田区合法注册并办理了税务登记;
2、统计关系位于福田区,金融体系健全,技术企业实行独立核算;
3、合格的技术基础设施和科学研究机构,为高科技产业发展服务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合格的个人。
二、资金数额(选择以下三个项目之一)
1、为福田区去年被认定为[敏感词]高新技术企业的注册企业提供30万元的扶持;
2、向去年被认定为[敏感词]高新技术企业的福田区注册企业提供15万元扶持;
3、去年首次将注册地点变更为福田区的[敏感词]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并列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
三、申请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敏感词]高中认可的奖学金申请表;
3、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字;
6、商业实体注册备案信息查询表;
7、深圳市被保险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8、上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告;
9、上一年的纳税申报证明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的纳税申报证明。